概况
前往香港需要办理港澳通行证,和香港签注。
2014年9月15日起,全国正式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为卡片式设计,正面打印持证人个人资料以及证件签发管理信息,背面打印往来港澳签注等信息,签注信息可由证件签发机关重复擦写,无需贴纸。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后,仍在有效期内的现行往来港澳通行证(本式)及往来港澳签注(贴纸式)可以继续使用,也可以继续继续申请贴纸式往来港澳签注。
签注种类
个人旅游G、团队旅游L。根据自己出行方式选择。
按照香港入境处所公布,只有49个城市已开放个人“自由行”,可申请香港个人旅游G签注。分别为:广州省全部城市与北京、上海、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台州、福州、厦门、泉州、天津、重庆、成都、济南、沈阳、大连、南昌、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石家庄、郑州、长春、合肥和武汉。
其他地区只能申请L签,但也可以从深圳进入,在深圳找人送关L签,这样同样可以在香港或澳门自由行。
有效期限
证件有效期: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5年。2014年9月15日,全面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规定,成年人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对未满16周岁的仍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
签注有效期:3个月1次、3个月2次、1年1次、1年2次四种有效签注。
(注:以1年1次为例,不是表示1年内只能去1次,而是指该签注的有效期为1年,在1年以内往返过港澳后,还可以再次申请签注,申请次数没有限制。如果1年内不去,则该签注过期无效,可再次申请。)
办理流程
新办:
所需材料:
1. 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 2寸淡底色彩照2张(也可现场拍照,费用自付)
续签:
所需材料:本人凭身份证及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或找人代办
代办:
所需材料:
1. 本人凭身份证及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
2. 若非首次申请,则需带好本人身份证及前一次办理的通行证。
过期:
所需材料:
1、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复印件为A4规格(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面,户口簿需要复印户主页,和你所在的那一页)
3、二寸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蓝色背景,着深色有领上衣,照片大小48X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记得拿照相回执,建议在出入境拍照)
4、旧的港澳通行证,需要交回出入境管理局。
办理时间
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5个工作日;
网上申请、电话申请签注8个工作日;
窗口申请、EMS代办点申请签注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证件及签注:
新版港澳通行证(卡):100元(有效期10年)
一次有效港/澳签注: 20元(一年有效)
二次有效港/澳签注:40元(一年有效)
多次有效港/澳签注:100元(不超过一年)
多次有效港/澳签注:150元(一年以上两年以下)
多次有效港/澳签注:20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
多次有效港/澳签注:300元(三年以上)
EMS寄送服务:
新办/补办港澳通行证EMS单向寄送服务:18元
港澳通行证续签EMS同城双向(收证+递交+取证+寄递)四程办理服务:25元
港澳通行证续签EMS异地双向(收证+递交+取证+寄递)四程办理服务:45元
领取方式
本人领取:凭本人申请回执单及缴费收费,并携带身份证或户口薄,到受理申请的出入境管理处领取。
他人代理:代理人携带申请回执单,本人身份证、通行证申请人身份复印件到出入境管理处领取。
EMS上门:在办理港澳通行证当天凭申请回执单到出入境管理处邮政速递柜台办理手续并缴费。
出入境信息
1.当你到达或离开香港,你可选择以下12个管制站出入境 。
香港国际机场、罗湖、红磡、落马洲、落马洲支线、文锦渡、沙头角、中国客运码头、港澳客轮码头、屯门客运码头、深圳湾、启德邮轮码头
2.抵港人员都需要填写一张《香港入境事务处旅客抵港申请表》办理入境手续。申请表放在海关前多处明显位置,也可向海关人员索取。申请表要填写的内容非常简单,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国籍、证件号、职业等基本信息。无论是搭飞机、坐火车、乘轮船还是巴士来港,途中都会有专门人员发放申请表。
海关信息
所有入境香港的旅客必须办理清关手续。
红绿通道系统
为提供更快捷的旅客清关服务,海关已在各入境管制站实施「红绿通道系统」。入境旅客请根据在各入境大堂竖立的以下红绿通道指示牌,选择适合的清关通道。
1.红通道(申报通道)
2.绿通道(毋需申报通道)
旅客在下列情况下,应使用此通道:
1)没有携带任何应课税品或禁运/受管制物品;
2)携有符合豁免数量的应课税品。
使用绿通道时,旅客:
1)如被发现携有应课税品而没有作出申报/作出不完整的申报,可遭检控/罚款;
2)如被发现携有任何禁运/受管制物品而未能出示有效的牌照/许可证,可遭检控,而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
注意:旅客使用绿通道不表示可免受海关的检查。
应缴税品
四类物品需要缴税:1)酒类;2)烟草;3)碳氢油类;4)甲醇。
酒类中两类酒除外:1)摄氏20度的温度下量度所得酒精浓度以量计不多于30%的酒类(葡萄酒除外);2)葡萄酒。
免税优惠
1.酒类
凡年满十八岁的旅客,可以免税携带1升在摄氏20度的温度下量度所得酒精浓度以量计多于30%的饮用酒类进入香港,供其本人自用。
2. 烟草
凡年满十八岁的旅客,可以免税携带下列烟草产品进入香港,供其本人自用:19支香烟;或1支雪茄,如多于1支雪茄,则总重量不超过25克;或25克其它制成烟草。
*任何作贸易、营商或商业用途的应课税品均无免税优惠。携有该等物品的旅客必须:
1) 通道;
2) 人员申报携有该等物品的目的
3) 关长呈交报关单。
旅客如没有遵守香港法例第109章《应课税品条例》的有关规定,可遭检控或罚款。
禁运/受管制物品
香港特区政府对所有禁运/受管制物品的进出口均有严格规管。
常见的禁运/受管制物品包括危险药物、精神药物、受管制化学品、抗生素、枪械、弹药、武器、爆竹烟花、战略物品、未经加工钻石、动物、植物、濒危物种、电讯设备、野味、肉类、家禽、蛋类及配方粉。
旅客如没有有效牌照、许可证、卫生证明书或书面准许而把上述物品带进/带离香港特区,可遭检控,而有关物品亦会被检取及充公。对携有禁运/受管制物品入境的旅客所处以的罚则,将视乎规管这类物品进出口的有关法例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