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夫人妇女会是香港首间为欧籍妇女而设立的宿舍会所。建筑物主楼于1993年10月被政府列为法定古迹。香港女童军的首个总部亦在此设立。梅夫人妇女会(The Helena May Institute for Women,于1974年简化为The Helena May)前身是于1898年成立的基督教女青年会(Young Women's Christian Association,后称Hong Kong Women's Institute),为单身的欧洲籍职业女性提供宿舍,早期曾在柏拱行(Beaconsfield Arcade)、大律师普乐(Edward Pollock)的办事处和皇后大道中的楼宇运作。梅夫人妇女会大楼由第十五任港督梅含理夫人(Lady Helena May)于1913年倡建,土地购入费用为3,600元,再由埃利·嘉道理、刘铸伯、陈启明、何东及何甘棠捐赠15,000元,于1914年兴建,1916年9月12日正式落成启用。1937年10月加建天台。建筑物曾于香港日治时期被日军占用作为会所和马厩,楼内的家俬及图书馆内的书籍完全失去。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大楼曾被英军短暂征用,建筑物于1946年重开,为职业妇女提供住宿地方。1958年建成新翼。1985年起,任何国籍女性皆可住宿。1993年主楼外部列为法定古迹,规定每年9月开放一天,并于10月进行慈善卖物会。梅夫人妇女会主楼(英语:The Helena May main building)位于香港中环花园道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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